期货配资招商 旺能环境: 关于实施旺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07-06 21:57 点击:144

期货配资招商 旺能环境: 关于实施旺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57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调整前“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为:14.47 元/股   调整后“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为:14.18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2025 年 7 月 11 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1,4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亿元(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 券代码:12814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旺能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条款,在旺能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 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 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 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 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 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 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 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 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 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一)第一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0000元(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3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由原来 的16.47元/股调整为15.97元/股。   (二)第二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99993元(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由原来 的15.97元/股调整为15.67元/股。   (三)第三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999999元(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由原来的   (四)第四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0000元(含 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23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23 日由原来的15.1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   (五)第五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0000元(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6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由原来的   (六)第六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1350元(含 税),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11 日由原来的14.67元/股调整为14.47元/股。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公司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433,983,986股剔除股 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8,171,100股后的余额425,812,886股为基数,每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 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股票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调整分配比例。   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 至 2025 年 7 月 2 日 , 因 公 司 可 转 债 转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的股份数量为9,366,000股,根据“派发现金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派发现金股利3.00844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7,743,865.80元,不送红股,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7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55)。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 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433,984,137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 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43514元/股。   综合上述规定,“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旺能转债”的转股 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4.47元/股-0.29元/股=14.18元/股   “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4.47元/股调整为14.18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于2025年7月11日起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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